一、土地問題
1、取得土地:
通過協議出讓、招拍掛等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權。加油站的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。
2、土地預審:
1、辦理條件:
(1)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地質災害防治規劃。
(2)嚴格保護耕地,特別是基本農田。
(3)取得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指標。
(4)合理和集約利用土地。
2、土地申報材料:
(1)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。
(2)建設項目立項文件[投資主管部門下達的項目建議書批復(審批項目);或投資主管部門出具的《核準項目服務聯系單》(核準項目);或投資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文件(備案項目);或其他依據文件]。
(3)規劃用地紅線圖(原件)或征收(用)土地勘測定界圖(原件),建設項目區位圖(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圖)。
(4)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選址意見書及附圖(復印件)。
(5)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、核準或備案項目申請報告。
(6)工商企業營業執照、納稅證明(復印件)。
辦理程序:受理→國土規劃科會同用地管理科、征地事務所審查→審核、匯總→集體研究→用地預審公告(7天)→核發預審意見書→建立臺帳、歸檔。
二、開加油站的程序:
1、由市經貿局初審,報市經貿委審核通過后,報省經貿委審批。(省、市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,經該部門負責人批準,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)省經貿委作出加油站批復意見。
2、申請人憑省經貿委批復同意的文件向規劃、國土、建設、消防、安監、環保部門申報建設加油站手續。
3、加油站建成后報規劃、國土、建設、消防、環保、安監、技監部門驗收批文或證書。
4、取得各職能部門驗收后,向市經貿委申請核發《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》,市經貿委向省經貿委申請驗收核發《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》。
三、申報材料
新建加油站申請報告;《新建加油站申報表》;成品油經營供油協議;市規劃局的《建設用地許可證》;市國土局的《建設用地批準證書》、《建設用地通知書》;市公安消防大隊的選址意見;市安監局的選址審查意見;市環保局的選址審查意見;工商預登記,所有材料一式五份。
擴展資料:
加油站是指為汽車和其它機動車輛服務的、零售汽油和機油的補充站,一般為添加燃料油、潤滑油等。由于加油站所銷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、易揮發、易滲漏、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,故加油站以“安全”為第一準則。在加油站內嚴禁煙火,嚴禁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作業,嚴禁向汽車的汽化器及兼桶內加注汽油,所有車站進站加油時須先熄火,嚴禁一切危險品入站。
申請資格:
1、符合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,具有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,與具有批發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簽訂供油協議。
2、加油站的設計、施工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,加油站建設符合國家土地管理、消防安全、環境保護等有關規定。
3、具備成品油檢驗、計量、儲存、消防安全等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。
4、從事船用成品油供應經營的水上加油站(船),除符合上述規定外,還應當符合港口、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關規定。
另外,加油站竣工后,需要進行驗收,驗收的時候要提供的資料也很多,各地要求不一樣,自己去咨詢吧,驗收合格后核發《成品油經營許可證》,另外還有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》等等。
2004年12月,國家商務部頒布了《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》,其中有兩點至關重要:一是規定申請開辦加油站的企業必須“具有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,與具有批發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簽訂供油協議”。目前全國具有批發經營資格且具有穩定油源的企業,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家,只有與這兩家國有壟斷巨頭簽署了供油協議,國家才會受理開辦加油站的申請;
其二,加油站的申請還要符合當地的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,而中國多數地方的加油站發展規劃和全國性的“十五”期間加油站發展規劃都已審批完畢,除非是新建城區或者新修道路,其他地方基本沒有可能再申請新辦加油站。而新建城區或者新修道路的加油站規劃,往往又面臨著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集團的強力干預,其他申請人很難具備與兩大集團相抗衡的游說能力。
辦加油站的手續比較復雜,涉及11個委局,加油員要有資質證明。此外,還需氣象局的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明。以上材料齊備后可上報商務局審查,最后還需安全生產局審批。
過私下收購純屬市場行為,個人可以私下轉讓收購加油站的經營權,政府不會干預。但是根據規定,加油站被收購后不能異地經營,只能根據營業執照就地經營。
估計一般中小型站需投資200-400萬左右吧,不含土地購置費。手續一般是:省經貿委的成品油經營許可證--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請、其后由消防意見書、氣象局、國土資源局、城建、工商、稅務、質監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。加盟中石油或石化交一定的管理費,還有需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