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配上一把油槍,她家差不多就是一個小型加油站了!”在東方市三家鎮官田村文某經營的小賣部,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(籌備組)東方支隊四更派出所民警于近日查處一起儲存、買賣危險物質案。
據介紹,5月7日,四更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,有人到四更鎮中石化加油站超量購買散裝汽油。獲悉情況后,民警迅速進行核查,并于8日上午9時許在文某經營的小賣部,當場查獲涉嫌非法儲存、買賣危險物質的文某,以及8大桶汽油和10小瓶汽油(約250升)。隨后,民警依法口頭傳喚文某到四更派出所接受調查。經詢問,文某如實陳述了其非法儲存、買賣危險物質的違法行為。
文某指認店內儲存汽油的地方。圖片由通訊員曾群飛提供
文某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三十條之規定:違反國家規定,制造、買賣、儲存、運輸、郵寄、攜帶、使用、提供、處置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8日,經東方市公安局批準,文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,其持有的約250升汽油被收繳。
文某及其非法儲存的汽油。圖片由通訊員曾群飛提供
警方提醒,汽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,當前海南夏季炎熱高溫,居民私自在家中儲存、買賣汽油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,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或遭遇明火等,極易引發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后果不堪設想。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公安機關將對此類違法行為進行嚴打,廣大群眾如需加油請到合法加油站,發現此類違法行為,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。
【來源:南海網海南新聞 原題目:從加油站超量買散裝汽油非法儲存、買賣 東方一小賣部店主被拘10日】